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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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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000060/2022-04225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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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22-07-20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21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21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0121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江苏省委:

        感谢贵委长期以来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指导,对提升全省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有很大的促进和帮助。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增强我省固碳增汇能力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工作职责报告如下: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主责部门。生态保护修复是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的重要路径。近年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不断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一、工作进展与成效

        (一)构建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体系,全面引领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按照系统性、整体性、流域性的要求,实现陆域和海域国土空间的统筹,构建“五区三带” 的生态保护修复总体格局(“五区”包括沂沭泗流域、淮河-里下河湖荡、长江干流、太湖流域和海洋五大综合保护修复区,“三带”包括长江沿线、运河沿线和滨海沿岸三大生态保护修复带),确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等相关目标任务,科学布局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目前,省级规划已编制完成送审稿,市县级规划同步推进,做到应编尽编。

        (二)布局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深入践行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

        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一是布局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简称“山水”工程)。组织申报国家“十四五”第二批“山水”工程,协同推进首批4个省级“山水”工程试点。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全面实施完成长江沿线8个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极大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丰富了生物多样性,提升了长江生态走廊底色。二是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申报了2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其中2个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备案;部署推进省级示范项目,1个已落地实施。“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省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90个,建设规模239.51万亩,新增耕地3.84万亩,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土地综合整治+”模式。三是全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高质量完成长江经济带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累计治理面积1138.6公顷,超过部下达任务157.3公顷,并完成“回头看”和实施情况总体评估。四是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完成盐城典型退化滨海湿地修复和海安市海岸线湿地修复项目,正在稳步推进连云港蓝色海湾整治项目,盐城市和南通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两个项目。近年来,已累计完成退养还湿修复、滨海湿地修复面积319.44公顷,后续还将完成滨海湿地修复面积1180公顷。

        (三)编制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系统谋划固碳增汇实现路径

        根据《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班方案》及《关于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中专项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双碳办〔20215号)要求,我厅负责牵头编制《江苏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已编制完成方案第一轮征求意见。方案初步明确了相关目标任务,聚焦生态保护以巩固碳汇能力,推进生态系统修复以提升碳汇能力两大核心内容,从规划引领、空间管控、用途管制、高效利用、防灾减灾、系统修复、技术支撑、组织保障等多个方面落实具体举措。

        (四)申报陆地生态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国家试点,探索建立健全生态监测评价预警体系

        我厅正在申报陆地生态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国家试点,相关建设方案已报送至自然资源部。具体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要求,立足江苏“一山二水七分田”的自然禀赋特点,补齐江河湖海等重点区域生态监测短板,探索构建高效运行的陆地生态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实施常态化的陆地生态系统调查、监测、评估、预警,逐步掌握江苏水系、农田、山林、湿地、海岸带等生态本底,分析评估典型生态系统状况和变化趋势,预警重要生态系统、重点流域生态问题与潜在风险,监测监管重大工程建设,为科学评估各区域各生态系统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潜力奠定基础、提供参考。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提案提出的“坚持系统观念,做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立足自然格局,统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科技支撑,开展评估监测”等具体建议,我厅将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聚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在以下四个方面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的生态本底,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贡献力量。

        (一)坚持规划引领,系统谋划生态保护修复

        贯彻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长江重点生态区、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部署,完成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继续推进市县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自上而下的纵向传导。分级制定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五年推进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着力解决重要区域、流域的关键生态问题。

        (二)实施重大工程,全面落实系统治理

        结合申报“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国家“山水”工程进展,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围绕系统综合治理、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地整治、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等方面组织实施多批次省级“山水示范工程”,鼓励引导市县参照国家和省模式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努力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山水”工程。深入推进20个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和不少于100个省级示范项目,形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的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新格局。以盐城、南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为示范,支持市县开展大美湿地、生态岸线和美丽海岛工程建设。

        (三)完善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方案,聚力提升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深化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相关专题研究,聚焦固碳路径、技术、模式、方法及政策支持等关键领域,切实提高实施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继续推进方案编制,集聚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专家智慧,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力争年内完成编制。

        (四)开展碳汇方面的科学调查研究,强化科技支撑能力。

        选择典型地区,开展生态系统碳汇监测专题调研,具体调研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监测手段及成果、碳汇演化趋势和碳源-汇转换机制;依托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开展湿地碳汇核算探索,研究典型平原湿地的碳循环、储碳固碳及碳汇生态服务功能,评估湿地保护恢复措施对碳汇能力提升的贡献;依托科研院所开展海岸带、沿海盐碱地的固碳增汇与生态修复的协同路径机制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促进科研成果在生态保护修复中的转化应用。

        再次感谢贵委对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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